在现行多种人工受孕的医学科技中,最受社会争议的是代孕妈妈,因其涉及人类尊严、人权、婚姻关系、婴儿地位、胚胎处理及手术管制等方面的问题。「科学协 助人类生殖研究委员会」亦已集中讨论这项问题,并作出建议。梁医生在本文辅以外国有关之个案及法例,阐释在香港施行代母人工受孕的社会道德问题,并寄望香 港社会能在充份的法律保障及辅导工作下,人工受孕能带给不育夫妇建立家庭的新希望。
一些令人瞩目的人工受孕过案(注一)
个一:八七年曾有报章报导,谓一非洲女人充作其三个孙子的代孕母亲,引起国际关注。
个案二:一九八七年初在美国发生的一宗「借腹 生子」的官司,亦即名闻遐迩的「BABYM」事件。案中主角为一对不育夫妇,他们跟另一位太太订下了「委托代母」的契约,该对夫妇依约支付了一万美元及负责代孕母亲怀孕期的所有医药费,但当该位 代母诞下女婴(BABY M)时,却发现自己与女婴有强烈的感情联系,结果拒绝收取费用,并曾企图劫走女婴,案件于八八年审结,法官裁定该代母为女婴的合法母亲,并可定期探望婴 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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